2010年9月26日

國立台灣美術館數位藝術方舟徵求專案人員一名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美術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40-臺中市
有效期間:099/09/17~099/09/26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具國內外科技藝術、數位藝術、多媒體藝術、視覺藝術、藝術行政、藝術管理等碩士畢業學歷,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

註:具下列條件者,優先考慮錄取:

1.具數位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經驗,能提出年度計畫及中長程計畫規劃方向與內容者。
2.具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聽、說、讀、寫流利,可獨立負責國際事務聯繫、與國外藝術家溝通協調等;具國際交流或展覽承辦經驗者尤佳)。
3.熟悉Windows 或 Mac Os作業系統,與相關科技、數位、多媒體藝術等領域所需之軟硬體如Premiere、Final CutPro、Illustrator、Photoshop等,及具相關設備知識者。

4.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能力,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

二、契約期間說明
自核定到職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100年之僱用須視工作考核狀況及本館預算而定。

三、薪資待遇
比照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標準敘薪。

工作項目
1.辦理「文化創意產業二期計畫—數位藝術推展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之計畫規劃與執行,及本計畫各項行政業務及公文簽辦,包括:執行並協調本計畫相關之工作、本計畫各式相關文件撰寫、辦理展覽及相關活動、會議、記錄、資料彙整、聯繫事務及推廣活動等等。

2.透過本館網站後端管理系統,進行網站前端顯示內容之撰寫及管理。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台灣美術館(台中市403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聯絡方式
一、申請所需資料:(以下資料各一式七份)
1. 詳細學經歷履歷(附個人照片)。
2.數位藝術年度計畫之規劃構想或計畫案,與數位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等經驗說明(2000字內)。
3.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
4.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5.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等。

二、有意者請於99年9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數位藝術方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案助理」,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面試。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錄取正取一名,備取兩名,備取期間兩個月。(錄取者報到時間由本館通知)

五、聯絡人:林曉瑜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04

詳細資料請見附加檔案
或至本館網站下載公告資料
http://www.ntmofa.gov.tw/chinese/news01_1.aspx?NID=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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