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

2011年雲門「流浪者計畫」開始徵件!


即日起至2010年7月15日截止
歡迎45歲以下,從事藝術創作或社會服務工作者提出申請。

◎ 緣起
林懷民先生於2004年榮獲行政院文化獎,將該份獎金捐給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成立【流浪者計畫】,並廣向各界募款,獎助年輕藝術家到海外從事自助式「貧窮旅行」,以擴大視野,學習從海外來看台灣,看自己,堅定個人藝術創作之路。獎助對象於隔年延伸至資深專業藝術工作者,透過海外充電之旅,豐厚個人經驗,持續以創作豐厚台灣社會文化。

2008年起本計畫增設「社會服務工作」項目,鼓勵從事社會服務工作,關懷台灣人文、社會、環境之專業人才,出國拓展視野,增強對台灣社會服務信念。

◎獎助原則
獲選者依據其申請計畫書,於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單獨完成至少六十天之亞洲國家旅行。

◎ 獎助項目
1. 獎助金最高新台幣壹拾伍萬元,依申請計畫書審核評定。
2. 經濟艙來回機票乙張(台灣與申請目的地之落地國家)。
3. 簽證費(申請目的地之落地國家)。
4. 旅行期間之旅遊帄安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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