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7日

名詞解釋-替代空間

替代空間在西方,原是藝術家突破展場霸權,於民間社會找尋替代演出/展覽空間的一種趨勢。這種溫和的squat(在反文化的脈絡下,通常指的是藝術家與行動者佔據空屋)文化,在沒有經過理論的背書,也就成了「替代空間」的濫觴。


1989年替代空間在台灣成為初出道的觀念藝術家,和一些自國外留學回來的新人最主要的展出場地。南部有「阿普畫廊」,台北有蕭台興等人創設的「二號公寓」,以及由攝影家劉慶堂在1990年設立的「伊通公園」,都是最顯明的例子。這些替代空間以挑戰官方藝術體制和商業畫廊系統所代表的角色和物質主義為主,並以台北為中心勢力的主力。

不過,替代空間在90年代後半的台灣則有新的發展,例如與政府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結合,使古蹟保存修復的歷史意義活化、閒置空間再利用等,形成地方政府與民間藝文組織共創文化績效的空間。

一方面,作為政府的文化政績與釋放善意的風向球,如華山藝文特區、二二八公園、市長官邸、國際藝術村、光影之家、NGO會館、城鄉會館、牯嶺街小劇場、紅樓、Y17等等;另一方面,則成為政治的文化符碼。此外,大型企業也在這波替代空間流行中,開始了「空間」形象工程,藝術領域成名之人 / 團體則成為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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