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5日

20號倉庫第11屆駐村藝術家遴選

申請與遞件
一、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30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申請資料請以牛皮紙袋封妥,以掛號寄送(以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二十號倉庫」(401台中市復興路四段37巷6-1號),信封請註明「參加第十一屆駐村藝術工作者遴選」。
三、缺件、逾時或未依規格準備申請資料者,恕不受理申請。
四、洽詢電話:(04)2220-9972 呂淑靜
【上班時間:週二至週五11:00~18:00,週一公休】。
五、如有疑問,請以E-mail聯繫:thestock20@gmail.com。

申請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籍,且於中華民國境內從事視覺藝術、創意設計及跨領域創作之個人或團體,均得申請。

進駐期間
自民國100年1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錄取名額
一、遴選視覺、創意設計及跨領域藝術工作者(或團隊)計8名(組) ,另選備取3名(組)。
二、正取者未能進駐或因故退場時,由備取者依備取順序遞補。

遴選結果之發佈:
一、 審查結果將於99年12月30日(星期四)公佈於下列網頁,必要時得酌情順延。
(一)http://www.hach.gov.tw。
(二)http://www.stock20.com.tw。
二、錄取者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聯繫與查詢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聯絡人:賴信吉先生,電話:(04)22295848轉分機317。
二、協辦單位:【20號倉庫營運管理單位】有寬藝術團隊 呂淑靜小姐。 電話:(04)2220-9972,傳真:(04)2222-09556,電子信箱:thestock20@gmail.com。
三、須知(含附表)歡迎至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網站http://www.hach.gov.tw、 20號倉庫網站 http://www.stock20.com.tw 下載,或附四十五元回郵A4信封寄本倉庫(401台中市復興路四段37巷6-1號20號倉庫)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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