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2011毓繡藝術空間】展覽徵件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2011毓繡藝術空間】展覽徵件

徵件時間:2010.6.1-8.15止
徵件辦法:
請依規定填寫申請資料表送審
詳情請見附檔,或藝設系網站(左側連結)下載申請簡章 http://www.art.nhcue.edu.tw/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毓繡藝術空間展覽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

毓繡藝術空間(以下簡稱本空間)旨為提供國內研究生創作發表展覽場所。本著推廣新世代藝術的特色與活力精神,致力於提升研究生創作能量。透過積極的校際合作,強化藝術交流的深度。以視覺藝術為推展的主軸,期能開拓觀賞者對於在學藝術工作者創作之認識,達到藝術紮根以及多元發展的目標。
本空間以呈現視覺藝術類展演為主,並不定期舉辦藝文座談會、講座等展覽相關活動。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上午9至下午5點,週日及國定假日暫不開放。

申請資格:
凡年滿十八歲以上之國內研究生、本校各單位師生,或於國內登記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政府機關、學校、非法人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或公司等,均得提出申請。
二、為評審展演活動之內容、活動後之評鑑及必要時協助解決檔期衝突,本館特成立評審委員會,其委員由本系教授群擔任。

五、申請程序:
(一)申請資料應依本空間展覽申請資料表格(附件一)以中文繕打,並檢附詳述展覽內容之說明書。依規定時間送本館申請。
(二)本空間每年9月召集展覽評審委員開會,凡申請次年1月至12月的展覽須於當年6月送件申請,8月15日截止收件。,如有其它空檔,本空間接受臨時申請,申請最遲應於使用前二個月提出。
(三)每檔展覽時段以三個星期為限,請按展覽活動申請表填寫展出自願時段。
(四)請展覽者備齊完整電子文件,以e-mail方artspace@mail.nhcue.edu.tw,郵件標題請註明“【2011毓繡藝術空間】─xxx申請展演資料” ;或燒錄光碟郵寄至「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設系」藝術空間辦公室收即可。(如有其他臨時需求,承辦人將與您做電話聯繫。)
1. 請先瀏覽下方「毓繡藝術空間_空間尺寸平面圖」,查詢展場平面尺寸。
2. 展覽者請詳填「毓繡藝術空間_展覽申請資料表格」,並請完整填寫近期或預計展出作品的編號、名稱、尺寸、媒材、創作年代。作品電子圖檔:jpg or tiff格式檔(至少1200x800全彩),並請於名稱上註明作者、作品名稱。

六、評審委員會就申請單位所提出之活動企畫,依其專業及活動性質作審核;並在必要時,針對檔期衝突的問題作出最後裁定。

七、審查結果於評審委員會結束後十五日內通知各申請單位。

八、使用內容:
(一)申請單位舉辦之活動,內容應以展覽為主,並符合文化、藝術、人文與服務等四項宗旨,且不得違反法律、行政命令或妨害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二)請主辦單位及指導人員協助督導展覽內容及場地布置品質。共同維持並提升本校展覽水準。

九、具下列情事者,不予評審委員會審查:
(一)未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或申請程序不合或資料不全者。
(二)過去活動執行績效不彰或違反本館規定者。

十、考核與評鑑:
(一)申請單位需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以作為核銷之依據及日後申請時審核之參考。
(二)若計畫變更應提早於二週前報請本館核備。
十一、本要點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二、毓繡藝術空間_空間尺寸平面圖 (空間高度為310cm)
十三、場地實景

藝術總監 唐瑄 Hsuan Tang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 藝術與設計學系
National Hsinchu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 Department of Arts and Design

竹 師 藝 術 空 間 ‧ NHCUE ART SPACE
毓 繡 藝 術 空 間 ‧YU-HSIU ART SPACE 藝術空間群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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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artspace@mail.nhc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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