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日

第一屆 方圓文化藝術獎寫生比賽

活動宗旨:財團法人方圓文化藝術基金會為推廣美學教育,倡導藝術文化風氣,提升國人美學與創意視野,鼓勵青年學子參與文化藝術活動,特結合台南縣漚汪地區古厝「遂園」(今「方圓美術館」),運用地區資源,提高民眾接觸多元藝術機會,加深認識周遭生活藝術環境,提升對藝術之鑑賞能力;更透過此次活動,提供新生代畫家一個展覽平台,藉此肯定自我創作潛能,並藉以培養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南縣政府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方圓文化藝術基金會
協辦單位:李政哲美術空間、弘普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
參加對象:凡中華民國國籍,自 民國68年7月1日 以後至 民國85年7月31日 以前出生之國民均可參加報名。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98年8月8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晚上8時止。
比賽地點:方圓美術館(所有可供寫生之園區範圍)



附件一



比賽方式:採現場水彩或油畫寫生方式,題材以方圓美術館建築及庭園景觀為主,比賽用四開畫紙或畫布由本會提供,寫生用具一律自備,並不得自備紙張、畫布或由他人代筆,違者取消資格。
報名時間:中華民國98年6月15日起至98年7月30日止。
報名方式:1.團體報名-各高中職、大專院校、美術教師協助辦理。
2.個別報名-至方圓美術館辦理報名或傳真報名表皆可。
評審方式:共分為兩階段。
(1) 邀請於藝壇之中具有名望之前輩大師擔任評審。方圓文化藝術獎評審群每年更替,樹立超然客觀的評審方式,免去老師擔任評審對自己學生徇私護航的機會,並達到方圓藝術獎客觀公正且具權威之形象。
(2) 邀請8月份參訪方圓美術館民眾中的500名投票。參訪民眾須先抽籤,取得投票資格並依身分証字號查詢確定未曾參與本次票選活動後方能參予票選活動。
成績公佈:比賽優勝名單公告於98年9月5日台南縣政府文化處網頁、方圓美術館部落格、南天電視公益頻道。
獎勵項目:第一名 1名 獎金 30000元獎牌乙面,第二名 1名 獎金 15000元獎牌乙面
第三名 1名 獎金 10000元獎牌乙面,佳 作 5名 獎金 1500元 獎狀乙紙
(※ 獲佳作以上參賽者需親自參加頒獎典禮,否則以棄權論)
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稅金。
頒獎時間:98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十時於方圓美術館舉行,各獲獎者請攜帶身分證、學生證、印章到場受獎,更歡迎家長一同前來觀禮,得獎作品由財團法人方圓文化藝術基金會收藏。(作品一律不退件)
附記項目:1.凡帶隊參加比賽之美術老師,本會將贈送「方圓之間」畫冊一套。(畫冊於九月份通知並寄出或到館領取)
2.本會對佳作以上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出版等發表權利、轉載權利,不另致酬,本會並負保管之責。
3.所有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
4.報名表可影印使用,下載網頁http://tw.myblog.yahoo.com/fy-mofa。
報名及相關資訊,請洽:
財團法人方圓文化藝術基金會
電 話:(06)7944351、0919144129
傳 真:(06)7944353
地 址:台南縣將軍鄉西華村1號(方圓美術館)





1 則留言:

aline 提到...

因颱風來襲,第一屆方圓文化藝術獎 寫生比賽延期至8/15舉行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