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參選組別:(一)國小低年級組。(二)國小中年級組。(三)國小高年級組。(四)國中組。(五)高中(職)組。(六)大專組。
參選資格: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均可個別報名參加。
獎項:1.國小組:分低、中、高年級三組,每組分別錄取:第一名:一名,獎金10,000元。第二名:一名,獎金8,000元。第三名:一名,獎金6,000元。佳作:五名,每名獎金3,000元。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2.國中組:第一名:一名,獎金15,000元。第二名:一名,獎金10,000元。第三名:一名,獎金7,000元。佳作:五名,每名獎金5,000元。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3.高中(職)組:第一名:一名,獎金30,000元。第二名:一名,獎金20,000元。第三名:一名,獎金10,000元。佳作:五名,每名獎金8,000元。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4.大專組: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第二名:一名,獎金40,000元。第三名:一名,獎金25,000元。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15,000元。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作品內容:1.適合年齡:適合3-12歲兒童閱讀的圖畫書。
創作內容:(1)主題:可自由選擇。(2)應為原創性作品。(3)文字:以中文創作。(4)文體:不拘。
作品規格:1.參選作品以「件」計,每位參選者以一件為限。每件全書內頁至少16頁(含)以上,最多不超過40頁,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可自寫自畫或共同創作,惟共同創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以2人為限,並不得跨組合作。2.圖畫原稿,繪畫使用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
網站:http://www.arte.gov.tw及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w
收件方式: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收件。
收件時間:自民國98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
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09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電話:02-2311-0574分機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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