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

第9屆百號油畫大展徵件

為鼓勵大型油畫創作,達到藝術傳承、文化推廣與交流之目的,並提供藝術先進及新秀表現舞台,特辦理本展。比賽截止日期:2010-03-27 結果公佈日期:2010-04-13

投遞作品與方案注意事項
1. 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媒材:油彩
3. 尺寸:畫幅100至150號(長邊最小為162cm,最大為227cm)
4. 每人限送審乙件作品,須為參加者本人之創作
5. 送件表單需以正楷填寫齊全
6. 初審送件:填妥表單以掛號郵寄作品8x10彩色照片乙張(不得局部拍照)送達,郵戳為憑
7. 封套註明參加「第九屆全國百號油畫大展公募」

影像作品光碟寄送位址:43648台中縣清水鎮忠貞路21號 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網址:http://www.tcsac.gov.tw/news_d.php?id=54c727f6b60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中縣政府、台中縣文化局
主辦單位: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台中縣港區藝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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