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 徵水墨畫專任教師貳名

機構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
招募職務: 水墨畫專任教師貳名
工作地點: 台北市師大路1號

應徵資格: 一、要求專長
(1)具有本科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2)專長以水墨畫為主。
(3)舉辦水墨畫個展近三年內至少一次,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申請資格
據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規定,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本校特聘教授以上資格及下列條件之一:
(1)美術類:最近3年內須舉辦個人新作展覽至少1次(平面作品20件或立體作品10件或綜合作品5件);
設計類:最近3年內個人不同且具代表性或曾參加公開競賽或特定研究主題之作品
(環境空間設計3件、視覺傳達設計15件、產品設計或多媒體設計5件)。
(2)最近3年平均每年應有1篇論文發表
(相當於SCI、SSCI、TSSCI、EI、A&HCI 、THCI Core等級或其他具審查機制之期刊論文或專著)。
(3)最近3年至少應主持或共同主持1個國科會或中央部會研究計畫。
(4)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與者,應具有其他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構之相關專任教學或研究資歷。
※本校特聘教授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三年內獲國內外學術組織頒授重要學術獎項者。
(2)曾刊登原創性學術論文於Impact Factor > 25之期刊者(如:Science, Nature, Cell等) ,且為該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個人曾受邀於國際性藝術單位展演、獲國際級藝術單位典藏作品者、以及獲頒授重要獎項,且具傑出創作展演成果者。 (4)近三年獲國科會傑出獎候選人資格或各次領域學術表現前5%者(附證明)。 (5)近三年皆獲得產學合作計畫案來自產業界出資經費金額平均每年(每件)達250萬(含)以上者。
工作內容: 教學研究
待遇福利: 依學校規定
應徵方式: 需備文件:
(1)學經歷、自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聯絡電話、地址、E-mail。
(2)代表作品.JPG電子圖檔(大小以500k上下為原則)30張。
(3)電腦簡報檔.ppt(PowerPoint)10分鐘以內。
(4)已發表之論文、著作、畫冊及相關資料。
以上資料敬請99年12月9日(四)下午5點前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
※初審通過者,另行以電話通知,並依指定日期及地點攜五件近作原件面試,若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聯絡方式: 聯絡人員: 陳芊含
電  話: 02-7734-3027
傳  真: 02-2369-9814
首頁網址: http://www.art.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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