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日

2010臺北美術獎徵件新辦法


臺北美術獎從2001年「台北市美展」轉型至今已屆十年,不僅成為許多優秀創作者發光發熱的舞台,也是台灣當代藝術溫度重要的觀測站。今年特別修正簡章內容並提高得獎獎金,希望吸引更多深具創意的藝術家報名參與,自由展現個人獨特藝術風格,共同形塑臺灣當代藝術新貌。
2010臺北美術獎徵件新辦法,重點說明如下:
1. 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不限年齡,並開放已獲「臺北美術獎」者參賽。
2. 報名時間:採「線上報名」,請於2010年7月1日零時至7月31日24時止上網報名(網站7月1日零時開放)。
3. 參賽方式:不限作品媒材,改為三階段送件,第一階段每人限參賽作品1件;通過第一階段初審,第二階段提交「展覽計畫書」;通過第二階段複審,第三階段進行現場佈展(詳細辦法參見「2010臺北美術獎徵件簡章」)。
4. 獎勵方式:選出「臺北美術獎」1名,獨得最高獎金新臺幣55萬元(含稅);「優選獎」5名,每名獲獎金新臺幣12萬元(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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