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

第三屆錄像猴哩卡VIDEOHOLICA 2010年國際錄像藝術結徵件活動

起始時間: 2010年4月22日 4:55
結束時間: 2010年6月30日 23:55
地點: 保加力亞VARNA

活動簡介
第三屆主題「讓錯覺活著」KEEP THE ILLUSION ALIVE,保加力亞 VARNA雙年藝術展8/10 - 8/17,2010。第三屆的VIDEOHOLICA錄像猴哩卡 2010國際錄像藝術節將在今年八月與VARNA國際視覺藝術雙年展同時舉行。屆時將帶來一系列優秀錄像藝術計畫和展覽、並邀請國際知名錄像藝術家參加座談、討論最新最夯的錄像藝術話題。第三屆的錄像猴哩卡以「讓錯覺活著」KEEP THE ILLUSION ALIVE為主題。在經濟環境僵化、多媒體、超現實以及網路文化的全球風靡化底下、所謂「仿像網絡」(the network of simulacra)逐漸成為一個當代必然的現狀。高科技、資訊、網路、滑鼠、下載、社群留言、編輯記憶、停止夢想!當代藝術興起了一個議題「我們要使用這一切、還是我們要改變自身去配合這一切?」在此環節中超現實因而被創造用以描述個人的行為、感覺和意識、致使失去了個人的主觀性。



因此今年藝術節以「讓錯覺活著」的主題試圖去維護一個人的自我認同以及其自身在大眾重塑與個人統一化後的真實性。「錯覺」這個詞在多元文化、社會、宗教、哲學以及後現代理論時期的精神研究當中被大量使用、是一個持續存在並活著的命題。具有一體正反面的涵意。在這當中非真實的保守派/保護派成為物質世界的消極產物更是對無限制的資訊轟炸、社會文化、政治經濟學說的重要反撲。

徵件方法:
任何當代視覺藝術家(個人或團體)勇於在專業的格局中創新嘗試者皆可參加。
沒有年齡和其他的限制。
所有於期限內送件並符合徵件規定作品將於7月上旬接受評選。

入選保證
獲選藝術家作品皆俱備基本創新品質以其創作者必富涵優秀潛力。

徵件方法
-下載報名表(A4)並確實記入。
http://videoholica.org/docs/NEW_2010_Application_form_ENG_1_inter.pdf (下載報名表)
- 任一錄像作品必須存放在單一DVD(PAL,"Region 2: Bulgaria" or " All Regions - PAL")
- 錄像作品中截取三張靜止圖像、並存放在另外一張CD-ROM中。並標示與錄像作品名稱一樣的檔名以及數字。圖檔規格限定JPG、300dpi以及CMYK格式。
- 藝術家或藝術團隊簡歷(A4規格)電子檔與上述三張圖檔存在同一張CD-ROM裡。
- 請務必確認CD-ROM中的圖檔跟簡歷能在WINDOWS環境中讀取。

徵件期限
- ~6/30,2010
- 確實收件後會以Email通知參賽者
- 遲於6/30,2010到件者將不符參賽資格

報名費
今年不收報名費

最終決定
- 5位2010年錄像猴哩卡會員評審做出最後決定、這五位評審將會由專業錄像藝術家及其他藝術專業藝術家組成
- 最後決定將會在7月底以Email通知得奬者
- 評選階段不接受任何詢問
- 評審決定將不接受任何異議

徵件QA
在準備作品時、我們建議你下列事項:
- 請注意徵件作品的品質、清晰度以及可以確實在保加力亞地區讀取。
- 確認你的DVD功能正常、並保留技術層面中清楚的細節。
- 如果你是團體作品、請具體註明你的貢獻。
- 你的書類文件與技術描述也是評選的重點。

錄像作品限制和注意要項
- 作品最長7分鐘
- 前頭保留五秒鐘黑背景
- 一人最多可投三件錄像作品
- 作品中若有語言請附英文字幕
- 作品不限件數、但請分別存進不同的DVD
一片DVD僅載放一部錄像作品、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 確認你的DVD格式為PAL、並能在各種Player中播放
- 不要設定複雜的Menu或會消耗時間的DVD播放清單、
並確定DVD錄像可以快轉。
- 限定DVD為PAL系統
- DVD一定要是PAL 以及 地區2 或是 地區自由 而且 只有AUDIO_TS 和 VIDEO_TS 資料夾(標準DVD)。
- 指出理想觀賞條件(螢幕或是投影)
- 請勿投VCD、(mini)DV或是HDV帶、Hi-8或是數位Hi-8、DVCPRO或是betacam帶。DVD NTSC也無法讀取。請注意!!!
- DVD內請務必清楚註明DVD內容:作品名、作者名、年份以及作品時間。報名表中請確實記入、作品名、作品時間、彩色或黑白、有聲或無聲。
- 請勿在DVD上黏貼紙!

著作權
在填寫著作權以前務必同意以下條件:
- 藝術家擁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權
- 藝術家同意錄像猴哩卡藝術節使用他/她的錄像作品作為策劃非盈利活動或是宣傳使用
- 活動包含:展覽中介紹作品、使用於藝術節座談會、電視播放、頒奬典禮活動、錄像DVD年鑑以及相關印刷品、藝術節網站與合作夥伴的使用
- 上述活動以外之利用、本藝術節需徵求藝術家同意方可使用。
- 藝術家同意補償或保證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的任何權利、並且包含其中的音樂創作必須是藝術家原創或徵求原作者之同意方可使用。
- 藝術節總監具有權利取消不合相關規定的參賽者資格
- 參賽者在報名表中一旦署名表示同意上述條件

參賽文件不予歸還、請存留備分。

請將上述所需CD-ROM(內含作品圖檔+報名表)以及DVD(上限三張作品)寄送至下列地址:
VIDEOHOLICA 2010
INTERNATIONAL VIDEO ART FESTIVAL
POST BOX 318
9000 Varna
Bulgaria

* 不接受Email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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