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8日

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組 徵解說員

單  位: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組
職  稱:解說員
名  額:1人
年 齡:不拘
性  別:不限
學 歷:大學以上相關系所

資格條件:1.基本條件: 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曾任美術相關類科講師,成績優良有教育部證明文件者; 或具美術相關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或大學或獨立院校美術相關科系畢業後,曾任美術相關工作或職務六年以上, 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並有與擬任職務相關論著者; 或大學或獨立院校畢業後,曾任公立博物館、美術館、學術研究機構相當助教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 並有與擬任職務相關論著者。 2.攝影專業: 具有攝影史或當代藝術影像或圖像研究工作經驗,或專業典藏數位攝影經驗5年以上,具備證明文件者,優先錄取。 3.語言能力: 英語聽讀說寫俱佳,須有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者,並提具證明文件或成績單。



聘僱種類:全職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美術館
工作內容:1.承辦展覽業務:預算規劃、洽借聯繫、運輸保險、公文採購程序、展覽呈現、展覽專輯編輯撰稿、展覽說明書撰寫、 新聞稿撰寫、展覽行銷等相關業務。 2.展覽維護、作品安全管理等相關業務執行。 3.攝影專題之研究與展覽策畫。 4.導覽培訓及貴賓接待業務執行。 5.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25957656Ext.252 吳昭瑩小姐 02-2595-7656Ext.701 徐正文先生
E-Mail:chaoying@tfam.gov.tw scatt63@tfam.gov.tw

注意事項:
一.報名應繳證件: 1.報名表(須檢附「身分證」及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報名表正表、自傳及副表均須「簽章」及分頁列 印)。 2.英文履歷及自傳。 3.國內外大學美術相關科系講師證明文件影本(以「曾任國內外大學美術相關科系講師」資格條件報考者,始須檢 附)。 4.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5.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或職務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合格證書或相當英語能力證明文件。 7.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二.報名方式 1.意者請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館網站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收件截止日為98年10月28日(以郵戳為 憑),信封上請註明「聘任解說員」。合者通知約談或測驗,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檔案下載: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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