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各校學生如欲申請98年度獎勵金,請依「98年度獎勵金申請表」之申請須知說明填具表格,並由學校彙整後,備文於98年9月30日前向教育部申請。
二、97年度經教育部核定獎勵金之獲獎者,如於97年9月30日以後,或獎勵之作品於同一競賽取的更高獎項者或出國受獎者,則依「差旅補助及97年度獎勵金差額申請表」之申請說明,由參賽者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三、相關文件請至教育部網站下載詳閱。
教育部下載網站
http://www.edu.tw/high/download_list.aspx?site_content_sn=1236
差旅補助費及97年度獎勵金差額申請表
http://www.edu.tw/files/download/B0065/國外差旅費及獎勵金補申請%20(1).doc
98年度國際競賽獎金申請表
http://www.edutw/files/download/B0065/98年競賽申請表.doc
--申請時間:98/9/30止
--郵寄地址:10051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高教司 陳鈺文小姐收
--來信註明:「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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