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膠彩畫在台灣已成為藝術表達的媒材與形式之一,為提倡膠彩藝術的創作風氣,並鼓勵研究、探索
與創新,發揚我東方精神,孕育具台灣特色之人文藝術新風貌,而擬定本簡章。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台北市膠彩畫綠水畫會 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
四.協辦單位:國立國父紀念館 新竹縣文化局 長流美術館
五.實施要點:
1.展出日期地點:
98年12月9日至98年12月27日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
98年12月28日至99年1月 3日國父紀念館(戴之軒藝廊B1)
99年1月6日至99年1月17日(新竹縣文化局)
2.展出內容:會員作品及公開徵募入選以上作品(作品於綠水畫會網站藝廊展示)
3.執行:由綠水畫會資深會員組成執行委員會執行
4.評審委員:聘請資深膠彩畫家,膠彩畫學者及藝術名家組成評審團評審
5.作品徵集:
1)、參加資格:台灣地區,從事膠彩畫(岩彩.重彩畫)創作者(綠水會員除外)
2)、作品規格:最小不小於30F,最大不超過50F, 須裝框直橫式均可
3)、作品規範:1.作品為兩年內(2008-09)完成者 2.無抄襲他人作品者 3.未參加其它展覽發表及得獎者 4.作品為本人創作具著作權者
4)、作品應徵:分初選及複選程序
* 初選:參加者須填寫參展送件資料並附報名表及作品光碟(JPEG檔)和8x10照片及回郵信封填妥寄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1-40號水晶大廈西座四樓 台北市膠彩畫綠水畫會收
收件日期:98年10月8 ~14日,郵戳為憑逾期喪失徵選資格。初選未入圍者作品光碟不退回,如要退回者請註明。並附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之姓名、住址)
﹡複選:經初選通過者以郵寄通知後,送原作品參加複選(作品與初選光碟不符合者不列入複選)。
收件:98 年 10 月 22 日下午一時至五時請自送或貨運寄達(請妥善包裝:氣泡紙加紙箱)。
收件地點:台中市南區忠孝路64號 興台印刷公司
主辦單位到場負責簽收(下午一時至下午五時)
6.獎勵:A、綠水大賞:一件,頒發證書一禎,獎金五萬元
B、綠水賞:黃鷗波獎、林玉山獎、陳進獎各一名,頒發證書一禎,獎金二萬元 (得視作品水準從缺)
劉耕谷獎一名,頒發證書一禎,作品一幅
C、優秀賞:三件,頒發證書一禎,獎金一萬元
D、入選:若干件(視作品水準而定)頒發證書一禎
。獲《綠水賞》以上之作品經作者同意,由企業界收藏者另贈收藏金五萬元
。入選及得獎作品應無償同意主辦單位巡迴展覽,及印製畫冊等相關之推廣文宣,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入選以上作者得依獎項積點、申請成為綠水畫會會員、辦法另定之
7.頒獎:A、頒獎日期: 98 年 12 月12 日(星期六 )下午15:00 分頒獎典禮
B、頒獎地點: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
8.退件:會員作品及公募入選作品待巡迴展出畢後退件、另行通知退件並請自行領回,未領取者以
托運退件,作者需自付包裝運送費、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六、本簡章經本會理事會授權,由執行委員會訂定報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初審送件表,上網 http://tpgw.org下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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