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推廣藝術創作及青年朋友關懷台灣珍貴文化與景物,增進民眾對美學的接觸與鄉土民情的認同與熱愛,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件主題:臺灣采風(以臺灣各風俗、景緻、人文…等主題創作)
四、徵選作品:平面油畫創作(30號~50號)
五、參賽資格:民國六十三年(含)後出生之國民
六、收件日期:作品投稿日期
初選-中華民國98年7月1日起至9月10日止。
複選-中華民國98年9月15日起至9月25日止。
決選-中華民國98年10月
七、投稿方式:所有參賽作品均須附上作者個人資料、作品名稱、創作概念等…(請參酌附件表1並自行列印填寫)。
(一)初選-繳交參賽作品照片或電子檔,以郵寄或電郵方式投稿,作品繳交方式分為照片形式或電子檔兩種皆可。
照片繳交形式請郵寄(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一號三樓)
電子檔繳交形式請E-mail inaesop@kingcar.com.tw
(二)複選-繳交參賽原作與報名表至金車文藝中心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一號三樓)
八、評選方式:評選方式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兩階段
(一)初選
通過本館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初選者,方獲得複選資格。
(二)複選
邀請專業評審老師以參賽原作作為評選標準,預計選出15幅優選作品進入決選。
(三)決選
邀請專業評審共同評選出前三名作品
九、頒獎日期:比賽結果預計於10月中旬公佈,頒獎時程另行通知。
十、得獎作品:得獎作品將參與「臺灣采風-2009金車青年藝術聯展」,並印 製成專刊。
十一、獎項:第一名/獎金十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獎金八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第三名/獎金五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優選十名/獎金各一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十二、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 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 作品請以「臺灣采風」為主題呈現,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三)作品規格請以30號至50號以內為限,創作素材以油畫為主,請參賽者特別注意需符合主題性。
(四)每人限繳一件作品,作品無論以照片或電子檔形式寄送請務必附上作品資料,其中每件作品請創作者撰寫200字以上,600字以下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電子檔以JPEG圖檔為主,大小總計不超過5MB。
(五) 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參賽作品郵寄收件以郵戳日期時間為收件截止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六) 複選作品請創作者視情況自行裝裱保護以利評分及展覽。
(七) 得獎者須配合金車文藝中心「臺灣采風-2009金車青年藝術聯展」展出之相關事宜,如無法配合者將取消優選資格。
(八) 以上所敘之事項,為維護比賽公平性之基準,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三、注意事項:
(ㄧ) 如需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本辦法刊載於金車教育基金會官方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
(二) 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
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 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四) 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 格。
(五) 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印製作成相關期刊之著作權權益。
(六)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七) 洽詢專線:金車文藝中心 02-2562-8629
相關資訊請上基金會網站http://www.kingcar.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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