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0日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99年度美術展覽檔期申請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99年度美術展覽檔期於98年5月份接受申請
有效日期: 2009/05/31
公告單位: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
內  容: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99年度美術展覽申請收件時間為98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申請者須依據本局美術展覽申請簡章規定檢送申請表、作品數位影像檔及相關文件,申請資料可郵寄或親送至本局。




*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美術展覽申請簡章
*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美術展覽申請聯展名冊
* 臺 北 縣 政 府 文 化 局 美 術 展 覽 申 請 計 畫 書
*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美術展覽申請送審作品清單
* 臺 北 縣 政 府 文 化 局 美 術 展 覽 申 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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