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9日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共同學科徵聘專案助理壹名

一、職稱:專任約聘專案助理

二、人數:專任壹名

三、工作時間:面談隨到隨審,審核通過後2/1起聘

四、資格條件:
1、具碩士學位,教育、設計或人文社會科學相關領域為佳
2、富有創新思維以及研究計畫發展能力
3、具有專案計畫執行實務經驗、活動策劃與執行能力
4、具備工作熱誠與團隊合作精神為基本要求

五、工作內容
1、負責教學卓越計畫案發展、活動規劃與執行
2、專案課程、教學發展以及學習支持等相關業務
3、協助網站規劃與管理
4、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專任助理約35000元(依本校規定辦理相關福利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七、應徵方式:
應徵者檢附下列資料,於98年1月20日前逕寄至getnua@gmail.com

來信請註明「應徵專案助理」,隨到隨審,合者將通知面談事宜:
1、個人履歷表(含推薦人至少1人,並提供聯絡方式)
2、自傳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請附圖片電子檔)
4、提供過去工作負責執行的計畫書或相關實務經歷佐證資料

八、聯絡人:(02)28938287 吳美玲小姐
九、其他:
1.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2.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3.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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