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3日

第一屆「繽紛樂活節」全國街頭塗鴉大賽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老爺建設 承辦單位:國立嘉義高中、嘉義市蘭潭大雅商圈發展協會

一、參加資格:凡年滿12歲以上人士,均可個人或團體組隊(1-5人為限)報名參加。

二、競賽主題:「繽紛樂活」凡能展現繽紛色彩及樂活生活之創意概念均可。

三、競賽方式:

(一)初賽:設計稿送件報名,每人(隊)送件最多兩件。

1.作品規格:請手繪彩稿於21×29cm 尺寸(A4)紙張,配合決賽場地需採橫式構圖。為能了解參賽者現場手繪能力,恕不接受電腦圖像合成作品。

2. 報名及送件方式:

(1)網路投稿:12/22(一)至12/28(日)止,稿件請掃描或拍照(限JPG格式),連同「報名表」以FTP軟體上傳至data.cysh.cy.edu.tw,帳號:art,密碼:2008race。報名表及作品稿件請以相同檔名命名,上傳後即不接受更換。

(2)親自送件:12/22(一)至12/26(五)8:00-17:00止,連同「報名表」親送至嘉義高中教務處。

3.初賽入圍公告:2008年12月29日 (一)17:00前,公佈於嘉義高中首頁www.cysh.cy.edu.tw「最新訊息」。

4.預定選出30組優勝隊伍進入決賽,實際錄取隊數由評審團依參賽數量及水準議決。
(二)決賽:現場彩繪

1. 決賽時間:2009 年 1 月 1日(四)8:00~15:00,備有午餐。
2. 決選地點:嘉義高中大門兩側圍牆,實際位置依報到現場抽籤決定。
3. 作品繪製於主辦單位提供之板面(招牌用白色中空板),4×8尺橫式(約120×240cm )。

4. 請決賽隊伍於當日上午8:00整,於嘉義高中大門口辦理報到並抽籤。

5. 現場由主辦單位提供彩繪所需顏料及基本用具(每組發給500ml壓克力顏料紅、黃、藍、黑、白各一瓶,小水桶2個,不同大小油漆刷、畫筆6支,簡易調色板2面),其它用具、材料請參賽者自備。

6. 結果公佈暨頒獎:2009 年 1 月1日(四) 16:30現場公佈並頒獎。

四、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及社區代表三至五人擔任評審。

五、評分標準:

主題性40%,設計表現30%,創意風格30%。

六、獎勵:

前三名各錄取一件,優選五件,若評審認定作品未達水準得從缺。

第一名:獎金10000元、獎狀1幀。

第二名:獎金6000元、獎狀1幀。

第三名:獎金5000元、獎狀1幀。

優選獎:獎金2000元、獎狀1幀。

七、注意事項:

(一) 參加者應提供完整、正確資料,若未提供完整、正確資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

(二) 作品需為作者原創且未曾公開發表。如違反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資格並追回獲獎相關權利,且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其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將由本活動評審團與主辦單位共同協議之。

(三) 參賽作品設計稿及決賽隊伍之創作成品,歸主辦單位所有,概不退件。主辦單位擁有為推廣活動目的之出版、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且不另計酬勞。

(四)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更改並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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