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

徵才機關:國立台灣美術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  稱:專案助理
名  額:2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 台中市
資格條件:
具國內外科技藝術、數位藝術、多媒體藝術、視覺藝術、藝術行政、藝術管理等碩士畢業學歷,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

工作項目:
辦理「數位藝術方舟-數位創意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計畫)各項行政業務及公文簽辦,包括:執行並協調本計畫相關之工作、本計畫各式相關文件撰寫、辦理展覽、記者會、相關會議、記錄、資料彙整、聯繫事務及推廣活動等等。
透過本館網站後端管理系統,進行網站前端顯示內容之撰寫及管理。
臨時交辦事項。
註:具下列條件者,優先考慮錄取:
熟悉Windows 或 Mac Os作業系統,與相關科技、數位、多媒體藝術等領域所需之軟硬體如Premiere、Final Cut Pro、Illustrator、Photoshop等,及具相關設備知識者。
具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聽、說、讀、寫流利,可獨立負責國際事務聯繫、與國外藝術家溝通協調等;具國際交流或展覽承辦經驗者尤佳)。
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能力,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

工作地址:國立台灣美術館(台中市403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薪資待遇:比照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標準敘薪。
本職缺錄取正取兩名,備取一名,備取期間兩個月。(錄取者報到時間:須俟本館預算經立法院審定通過後再行通知)
申請所需資料:(以下資料各一式七份)
(1) 詳細學經歷履歷(附個人照片)。
(2) 數位藝術創作想法或相關專案執行等經驗說明(1500字內)。
(3) 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
(4) 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5)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等。
有意者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數位藝術方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案助理」,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面試,視初審結果擇優以電話或email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 聯絡人:林曉瑜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53 或Email: hylin@art.ntmof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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