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旨:
鼓勵具有個人獨特藝術風格及潛力之創作者有對外發聲的機會,本空間特別規劃一個全新的展覽平台—實驗展場,促使不同形式的藝術創作者以個展形式發表創作。
二、 主辦單位:台灣新藝
三、 申請資格:
1. 凡作品深具個人獨特藝術風格,且質量能配合本展場之個展,不限形式、類別、年齡、國籍皆可申請。
2. 實驗展場申請人每檔需負擔九百元之行政管理費與場地費。
四、 展出時間:
2009年1月~12月,共13檔個展展期,每檔展出時間為三週。入選個展的展期安排由本空間另行通知。五、 展出地點:
台灣新藝【實驗展場】。台南市大學路22巷18號1樓。(實際展場空間請參酌展場平面圖)
六、 展覽形式:
正式展出作品不得與原送審作品或申請計畫有太大落差。
七、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08年10月15日 截止。
八、 申請文件
1. 135幻燈片作品圖檔(作品圖檔務必清晰)或數位影像圖檔5~10件。數位影像(解析度300dpi以上,規格不小於4X6吋,並請儲存為*.Jpg檔);或錄影作品以3分鐘的精簡版CD光碟片(限PC格式之VCD,以MPEG1的格式燒錄)一份送審。裝置作品中如有錄像影片,請以3分鐘的精簡版CD光碟片(限PC格式之VCD,以MPEG1的格式燒錄)一份送審。135幻燈片,並於片框註明作者、作品名稱、尺寸、媒材、年代 (圖見下載檔案):
2.預計展出作品清單,並請附上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尺寸、媒材、製作年代等
3.簡歷
4.創作自述
5.展覽計劃書(包括作品呈現及空間設置計劃)
6.其他影音資料
⊙送件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九、 評選:
由本空間聘請藝術家或專家學者3~5名,唯因送件類項之專業性,得視情況調整。2007年11月30日 以前公佈評選結果。
十、 送件:
備妥所需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或由專人送至本空間。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地址:70146台南市大學路22巷18號1樓
電話:( 06 ) 2085849
傳真:( 06 ) 2085849
e-mail:taiwan_newart@yahoo.com.tw
十一、報名簡章索取
1.上台灣新藝部落格複製下載。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_newart/
實驗展場簡章下載 / 實驗展場申請表格下載
2.mail至台灣新藝信箱索取。taiwan_newart@yahoo.com.tw
3.親自至本空間索取或備妥回郵信封(貼足十元郵資),寄至本空間。
70146台南市大學路22巷18號1樓/台灣新藝 收。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上班時間內來電查詢:( 06 )2085849或洽0919786263 陳 小姐
(上班時間:(展覽期間)週三~週五:下午六點至九點 週六~週日:下午兩點至九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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