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3日

法雅客攝影走廊 國內展覽徵件(10/30)

申請時間:9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
展覽之徵件由擬申請單位填妥展覽計劃書及檢附作品文件,以掛號方式寄至法雅客公司。請將作品洗成照片(至少最小為4x6 規格),作品15~30張寄至台北市110松壽路9號B2樓 法雅客行銷部Photogallery 收
詳情網址:http://www.fayaque.com.tw/images/072408/09_photogaller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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